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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河北正定教區發出通知,針對「神恩運動」造成的危害,并要求警惕

親愛的神父、修士、修女及主內的弟兄姐妹們:

愿主賜給你們恩寵、平安和喜樂!

天主聖父藉其獨生子在五旬節第一次而永遠地把聖神賜給教會,并帶領整個教會及其個人,經過世界的旅程進入永生。教會的本質就是一個充滿聖神的團體(鐸三5-7:格前六19)。若非在天主聖神的引導下,不會有我們教區160多年的成長和發展。因此,“我們要相信并深入地體認聖神的本性和工作,確實是回應時代的需求。因為聖神「是基督徒信仰的中心和教會更新的源頭與動力」(《生命之主及賦予者通諭》,第二條),他支持和指引教會的努力,使所有人都能得沾聖神降臨的恩寵:聖神賜給我們神恩,是為建設教會。(《天主教教理簡編》160)……應在你們的各種團體內,不斷尋找有效的方法,去和教廷和主教團同心同德的表現出完美的共融,并與教會在世界的使命中,一起更有效地合作”(1992年3月14日教宗若望保祿二世對天主神恩復興運動二十五周年紀念的講話)。

梵蒂岡第二屆大公會議說:“五旬節日聖神被遣來,永久聖華教會,使信仰的人,籍著基督,在同一聖神內,得以走近天父面前。……聖神用聖統階級和各種奇能神恩,建設并督導教會,用自己的成果裝飾教會。”(《教會憲章》4)因此,我們要信賴聖神,呼求聖神,依靠聖神!歷史告訴我們:這不僅是有益的,而且是必需的。

事實上,我們在整個世界中,可以看到聖神效果的很多征兆。通過聖統和奇特的恩賜,各種思潮、運動和聖德的見證,能使教會的共融與使命煥然一新。在其中有天主教神恩復興運動,或稱「在聖神內更新運動」。以及這運動所產生的各類型的團體生活。國際天主教神恩復興運動服務處在其章則內所說明的宗旨是:「在聖神的推動下」,「服務并推進世界各地的天主教神恩復興」(第一條),并「特別關注天主教神恩復興運動的成果,個別人士或不同的組織,忠于天主教會,且按照教會的訓導,服從教宗及所有主教」(第三條)。

教會的主教背負著來源于天主的最高聖秩,享有管理、聖化、教導教會的職責。代表天主牧養教會。主耶穌基督曾授權給伯多祿:“凡你在地上所束縛的,在天上也要被束縛;凡你在地上所釋放的,在天上也要被釋放”(瑪:16:19)。法典838-4項說;“教區主教在所管轄教會內,并在其權限內,有權發布禮儀法規,明令遵行”。2000年9月14日信理部有關“治愈祈禱”的訓令第十條:“在禮儀或禮儀的治愈儀式中,如發生舞弊,或是對信友團體引起了明顯的舞弊,或是嚴重不遵守禮儀的或是紀律的規范,教區主教權威性的干預是適當而又必要的”。

近一段時期,神恩復興運動在我教區一些堂區中興起,并引起了一些負面的影響,此活動出現了很多問題,也引發了許多思考。作為教區的牧者對其清楚地予以鑒定,正確地予以領導,這是教會牧職義不容辭的責任。《天主教教理(801)》強調:分辨神恩常是必須的。一切神恩必須指示并服從于教會的牧者。判別神恩的正確性及其運用的是否得當,是牧者的職責,牧者對各類神恩加以辨別,使之彼此不足,共同促進「公眾的利益」。梵二大公會議《教會憲章》(13)指「辨別奇恩的真確性及其合理的運用,是治理教會者的責任,他們應特別負責不使神恩熄滅,卻要考驗一切,擇善固執(參閱得前5:12,19-21)。梵三的《教友傳教法令》(3)亦指出:「(信徒運用神恩時),要和基督內的弟兄們,尤其要和自己的牧人共融在一起,因為是他們負責審斷神恩的真假以及正當用途。這并不是要他們撲滅神恩,而是要他們考驗一切,擇其善者而持守之(參閱得前5:12,19-21)」聖教宗若望保祿二世曾就神恩的判別提出下列四個標準:

1. 神恩及其運用要符合教會的信仰;來自聖神的神恩不能反對來自同一聖神的信仰。

2. 要有聖神的果實臨在,即仁愛、喜樂與平安:來自聖神的神恩一定使人及團體在愛內成長,并產生喜樂和平安。如果一個神恩引起麻煩及混亂,它可能不是真確或運用得不適當,正如聖保祿說:「天主不是混亂的天主,而是平安的天主」(格前14:33)。

3. 神恩復興運動的成員必須與教會當局一致,并接受教會當局的領導:正如聖保祿說「若有人自以為先知,或受神感的人,就該承認我給你們所寫的,是主的誡命。」格前14:37)一個真實有神恩的人一定會服從教會的牧人。真實的神恩不可能引起分裂及對抗聖教會的。

4. 在教會團體中運用神恩,必須遵守一項原則:「一切都應該為建立而行」(格前14:26)。我們只應該接受那些能對團體的生活起了建設性的貢獻,或促使天主及兄弟間產生共融的神恩。聖保祿就曾強調這一原則(格前14:4-5,12,18-19,26-32)。

誠如教宗所言,信仰認識和神恩認識以及實踐方式的任何偏差,都可能引發神恩運動中個人或小團體的偏差。我們已經看到很多的不和諧因素出現,及對其他的成員造成的傷害。所有關心此運動的人,都應提高警惕,全面清楚的認識。

1. 一些成員片面的追求“聖神奇跡”、“神恩”(如異語、先知語、治愈)、大談特講“怪、力、亂、神”,靠“驅魔、治病、神跡的渲染,和世界末日迫在眉睫的恐嚇,吸引了很多人的信奉”,忽視了信仰中最基本的愛德和信德。比如,某某人得了不治之癥,大家一起祈禱,就好了;某某人在急難中,一祈禱,天使出現了!這種“忽悠式”傳教,像傳銷組織一樣。一九七三年六月在美國印第安納州南本德市聖母大學召開的國際神恩大會,有近兩萬兩千名來自三十五個國家的人士參加,當中大約有十位主教和六百位神父,包括一位樞機-比利時的孫能斯。但如此多的神父和平信徒參加的神恩大會,并沒有報道誰能講異語、會看病、能說預言(發爾沃神父的著作《聖神時代的黎明》)。如果一個有神恩的人說,我一祈禱就有圖像,有先知話告訴你,一覆手就能治愈你,那么,這是個大問號。因為神恩的賜予,是天主的意思,而不是想要就有的!聖十字若望認為,天主只會以神無限的能力及慈悲,對那些真謙遜與全犧牲的靈魂賜予特別的神恩,讓他們與天主結合,好讓他們經受天主耶穌十字架上的苦難。如聖大德蘭,聖方濟亞西西和聖比約神父。按聖師所言,試圖去探索尋找天主超性的聖意和聖跡極其危險并且亦沒有必要。反觀其道,這行為只反而招來*mo*鬼惡神精神上的支配而導致附魔,或者產生幻覺、自我意識失控,有導致精神病的危險。靠“奇跡”、“靈異事件”傳教或鞏固信德,是一種本末倒置的行為。切記耶穌的教導:“有許多人要向我說:主啊!主啊!我們不是因為你的名字說過預言,因你的名字驅過*mo*鬼,因你的名字行過許多奇跡嗎?那時,我必要向他們聲明說:我從來不認識你們,你們這些作惡的人,離開我罷!”(瑪竇福音7:22-23)聖多馬斯于神學大會答道:是否有預言來自惡魔的?答案:是。惡魔的先知話是否能預言真相?答案:是。是否惡人亦可以行神跡?答案:是。《天主教教理》800指出:神恩的真正標準是“愛德”。保祿在格前12章對神恩作了教導之后寫道:“你們應熱切追求那更大的恩賜,我現在把一條更高超的道路指給你們”(格前12:31),他接著在第13章開啟了一個“一條更高超的道路”的主題-愛。保祿認為神恩并非人人必須的,也不是為救恩所必須的;但是愛卻是人人為得救恩所必須有的。保祿強調“愛”才是衡量一個人聖德的唯一準則,也是引人進入永生的唯一的道路。

2. 對聖經的錯誤認識。個別成員受到新教“唯聖經論”的影響,蔑視聖傳和教會訓導,隨心所欲地“解經”,甚至邀請基督教牧師講課或參加他們的培訓班;某些人只按字義去解釋聖經,這種方法被稱為“基要主義,是教會所否定的,其斷章取義,危害無窮。

3. 個別成員因所謂“神恩”盲目自大,濫用神恩,過分注意自己的神恩,常把自己的神恩和別人比較,希望自己的神恩比別人來的更奇特,或者展現更大的能力,認為自己生活在聖神的直接引導下,甚至蔑視教會長上。有人給我說:“神恩大于教會聖統”多么荒謬的言論。聖教宗若望保祿二世說:“無論神恩復興運動用哪些形式-聖神同禱會、盟約團體、或生活和服務團體-它的靈性效果在于常常加強與普世教會和本地教會的共融……與教會神長的通力合作。務求基督奧體的福利。與此同時,你們應由天主教的豐富神俢傳統中吸取滋養,并加深自己天主子民的身份……籍著聖神的恩寵,定會達到完滿的境界,「并在合一內實現共融,承認一個信仰,共同舉行天主的敬禮,以及天主大家庭內兄弟般的和諧」(《大公主義法令》2)”(《祝賀普世天主教神恩復興運動二十五逐年紀念講話》)。教宗方濟各也強調:“在神恩復興運動中,你們要致力團結和一,因為合一來自聖神,出自天主聖三的合一,分裂來自誰?來自*mo*鬼!你們要遠離內部分裂,在你們當中不要有分裂!”(教宗在神恩復興運動第37屆全國大會上的講話)。

4. 一些人激進地把天主教基督化。例如:否定聖事禮儀、祈禱模式、自由解經、主張照抄新教模式。甚至認為唯有通過此運動才能領受聖神,教會和教友才真正地活于聖神內,這是一種及其糊涂可笑的想法。要知道,沒有人可以壟斷聖神!教宗方濟各說:神恩復興運動的危險之一是成為天主恩寵的“檢查員”。很多時候,一些團體負責人變成了恩寵的管理者,決定誰可領受“傾注祈禱”或聖神內的洗禮,誰卻不可領受……我請求你們不要再這么做了!你們是天主恩寵的分施者,不是檢查員!不要做天主聖神的海關員!(教宗在神恩復興運動第37屆全國大會上的講話)。教宗府講道神師坎塔拉梅薩神父講道說:我們從哪里獲得聖神呢?“除了傳統場所—聖體聖事和《聖經》之外我們籍著聖盎傅羅的目光,看到了宗徒們早在五旬節那天就已體驗的第三種可能性,就是神恩復興運動所使用的“聖神洗禮”的儀式,一種更新基督徒聖母的恩寵體驗。神父也強調,但這不是唯一體驗五旬節恩寵的方式,許許多多基督徒通過一次避靜,一次會晤,一次讀經也得到了類似的體驗。”(2016年12月16日教宗府將臨期第三次默想)

5. 一些人的所作所為與古代的蒙丹異端極其類似:認為通過自由地向聖神呼求,能返回福音所載原始教會時期,如宗徒般得到聖神的恩寵,而忽略聖教會對聖神、靈修的正統教導,鼓勵以狂喜入迷的方式去得到聖神降臨于教友內,并隨意地更改添加禮儀內容,引入有違教律及傳統的內容、姿勢、音樂等。

有鑒于此,經過懇切地祈禱并綜合教區咨議會等各方面的意見,現將教區規定公布如下:

1. 各位本堂神父要對自己堂區內神恩復興運動的活動負責監督管理,沒有經驗的神父,不得帶領舉行此類聚會。

2. 各神恩團體必須有本堂神父或其指派的有經驗的人員帶領,才可以進行神恩祈禱活動,該帶領人員必須是明智的,能分辨神恩的,謙卑服從的,應當考驗一切:好的,應保持;各種壞的,要遠避。(得前五19-22)

3. 任何人跨教區領導或參與神恩祈禱運動,必須經過教區主教許可,到其他堂區舉辦神恩祈禱活動,必須經過該堂區本堂神父許可。

4. 各神恩團體的負責人,“首先要在個人生活中樹立祈禱的模范……不要過份注重非常的神恩,而要追求使人成全的愛德;要效法基督的榜樣,找出時間向天主做個人的祈禱;更深入的融入日課禮儀;常領聖事”。(聖教宗若望保祿二世對神恩復興第四屆國際會議成員的講話)

5. 為了善用神恩,聖保祿說:“倘若有說語言的,只可兩個人,或至多三個人”,(格前十四27)鑒于我教區境況,神恩祈禱不宜在公共場所舉行,一般人數在十至二十人之間。大型的聚會甚至可以有四十人以上來參加,以求達致祈禱神益。(參閱:天主教神恩復興運動簡史)

6. 禁止在聖體前高呼亂叫,大吵大鬧,摟摟抱抱,應當端莊靜默,適合祈禱的氛圍“任何歇斯底里,做作,戲劇化或嘩眾取寵,應由此類聚會中排除,尤其是那些負責的人,凡領導治愈儀式的人,無論禮儀的或非禮儀的,應努力保持會眾中間平靜的虔誠氣氛,并且應有必要的明智”。(2000年9月14日信理部關于治愈祈禱的訓令)

7. 絕對禁止把同禱會的內容及驅魔的經文加入彌撒聖祭、聖事或時辰禮儀中,不能以同禱會為主,而忽略早晚公課及玫瑰經。“治愈祈禱不得在感恩祭、聖事或時辰禮儀(每日頌禱)中舉行”。2000年9月14日信理部關于治愈祈禱的訓令)

8. 重申前年我在聖油彌撒中的聲明:嚴禁邀請基督牧師或傳道員到本教區講經傳道。同時,嚴禁到基督教團體學習聖經及教義,一些神父參加基督教牧師的學習優先于教區的活動,甚至不參與教區的活動,他們違背了基督的誓言,因為他們在基督的時候都許下,在跟主教共融、合體的情況之下,進行自己的牧靈職務。因為他們在晉鐸的時候都許下,在跟主教共融、合作的情況之下,進行自己的牧靈職務。現在這些人完全違背了晉鐸誓言,他們寧愿聽基督教牧師的,而不聽主教的,所以他們實際上,從行動上廢除了聖統制,這給教區帶來了巨大的混亂,給教友們帶來許多困惑。所以,如果神父一意孤行再次邀請基督教牧師或傳道員到本教區講經傳道,或者到基督教團體學習聖經和教義,自動停止一切聖事。

9. 不得舉行以“治愈祈禱”為目的的明供聖體及聖體降幅,以及教會所推行的非禮儀的民間神工(如隆重誦念玫瑰經),而使朝拜聖體失去了它特有的目的:“使信友承認聖體聖事中,基督的美妙臨在,并邀請信友們與他屬靈的結合,這結合的高峰是領聖體”(參閱:2000年9月14日信理部關于治愈祈禱的訓令)。

以上是本教區對神恩復興運動的具體規定,請各組長督導大家宣傳學習并以身作則遵守,好使聖神在我們堂區順利運作,在基督內光榮天主聖父,籍著瑪麗亞無玷可愛聖心的大力轉禱,愿全能的天主聖父、聖子、聖神降幅大家!